關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學,、幼兒園教材報訂和征訂工作的通知
瀘州市教育局
關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學、幼兒園教材報訂和征訂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育(科)局,、市直屬學校,、新華文軒出版?zhèn)髅焦煞萦邢薰緸o州市各教材發(fā)行分公司:
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川教(2011)5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2011-2012年學年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學前教育教師用書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教學用書目錄》)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市教材發(fā)行和學校用書實際情況,,經(jīng)與新華文軒出版?zhèn)髅焦煞萦邢薰緸o州市教材發(fā)行公司研究后,,現(xiàn)就全市各縣(區(qū))幼兒園、學前班,、中小學和直屬學校2012年春季教材報訂,、征訂發(fā)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fā)切實加強全省中小學教材管理的意見》川教(2001)69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市教育局依據(jù)省定《教學用書目錄》,結(jié)合我市實際編制了全市幼兒園,、學前班,、中小學用書指令性目錄,各縣(區(qū))教育局根據(jù)市編制的《用書目錄》,,將教學用書報訂,、征訂落實到校,,并按指定版本用書。
二,、認真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教學用書的報訂,、征訂工作
(一)各縣(區(qū))教育局應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免費教材報訂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號)要求,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免費教材報訂工作,,加強領導,,確保相關工作落實到位。要明確專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集中安排力量,,做好統(tǒng)計上報工作,并與當?shù)匦氯A文軒教材發(fā)行分公司加強溝通,、銜接,,保證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完整、準確,,按時上報,。
(二)根據(jù)教育部財政部教基[2007]23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部分教科書循環(huán)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號)要求,凡整體納入農(nóng)村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范圍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部分教科書實行循環(huán)使用,。循環(huán)使用教科書科目為小學《科學》、《音樂》,、《美術》(或藝術),、《信息技術》,初中《音樂》,、《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各縣(區(qū))循環(huán)教科書一律按實際用書量的35%報訂,。
(三)各縣(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加強與當?shù)匦氯A文軒教材發(fā)行分公司的溝通協(xié)調(diào),切實做好征訂工作,,并將非免費部分的教學用書征訂情況按照省教育廳對免費教材報訂統(tǒng)計中的要求一并匯總上報,。
三、認真做好普通高中教學用書征訂工作
(一)2012年春季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級均使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簡稱“課標教材”,,見附件三);未進入課改的高三年級,,仍使用原人教版試驗修訂本教材,。請各縣(區(qū))、各校在征訂時務必注意,,分清版別和冊次,,仔細審核,,確保不錯訂、漏訂,。
(二)高一高二年級《教學用書目錄》是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教材選用核定結(jié)果>的通知》(川教〔2010〕43號)和《四川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川教〔2010〕28號)精神編制形成的,。各普通高中學校須按照該《目錄》確定的所在市(州)范圍征訂、使用必修模塊和選修ⅠA模塊的教學用書,。
(三)關于相關科目選修ⅠB模塊的選用,,各校應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選課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川教[2010]127號)文件的規(guī)定和市《目錄》備注欄目的要求,組織,、指導學生做好選修ⅠB模塊的選用工作,,確保做到課改年級每一個學生每期不漏選、不錯選,。
四,、認真做好學前教育階段教學用書的報訂、征訂工作
各縣(區(qū))教育局要要高度重視公辦幼兒園(學前班)和民辦幼兒園(學前班)的教材征訂工作,,杜絕非書目推薦教材,,尤其是有“小學化”傾向的教材、盜版教材進入校園,,同時,,加強全縣(區(qū))統(tǒng)一的教研活動,并將相關要求納入對公辦幼兒園的年度考核指標和對民辦幼兒園的年檢指標,。
五,、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好教材供應工作,,確?!罢n前到書,人手一冊”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貫徹<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zhì)教育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川教〔2009〕249號)的要求,,全市中小學校不得擅自變更已選用的教材版本,。
(二)各學校要按在校學生實際人數(shù)務于11月5日前向縣(區(qū))教育局和四川新華文軒瀘州市教材發(fā)行公司所屬分公司分別同時上報教材需求數(shù)。學校必須確保分別上報數(shù)的及時準確,、完整一致,。縣(區(qū))教育局和教材分公司按各年級各學科及版本,、數(shù)量審核匯總后,,填寫預訂統(tǒng)計報表,于11月1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教材發(fā)行公司市場部,。
(三)免費教材部分
1,、各縣(區(qū))務必在免費教材范圍內(nèi)選用、報訂、統(tǒng)計上報,,凡未列入免費品種和不按學生實際人數(shù)上報而造成國家教材資金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教學用書的統(tǒng)計、上報方面要做到準確無誤,,嚴禁擅自擴大免費教材范圍“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違者將承擔相應責任。
(四)非免費教材部分
非免費教材(含義務教育非免費教材部分)仍由新華文軒瀘州市教材發(fā)行公司所屬分公司按原工作流程進行征訂,,各縣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配合新華文軒教材公司做好征訂,、發(fā)行工作。
六,、各縣(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未列入免費教科書和教師用書書款的及時足額支付,,任何部門、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教材款,,凡因拖欠教材款造成不能“課前到書”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抄 送:全市各縣區(qū)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直屬事業(yè)單位
瀘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印制 2011年11月3日
(共印制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