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培養(yǎng)計劃”的通知》暨建立“瀘州市酒城教育講師團”的通知
瀘州市教育局
關于轉發(fā)《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實施
“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培養(yǎng)計劃”的通知》暨建立“瀘州市酒城教育講師團”的通知
各區(qū)縣教育局,、市直屬學校和單位:
現(xiàn)將《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培養(yǎng)計劃”的通知》(川教函[2011]484號)轉發(fā)你們,,請嚴格按“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選拔條件、選拔程序,,深入宣傳,,全面動員,切實做好名師的推薦,、選拔工作,,將真正有培養(yǎng)前途和潛力的教學名師推薦出來。推薦時可以不受名額限制,,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推薦,,各區(qū)縣和市屬單位在上報名單時務必排好順序。市教育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按照“擇其最優(yōu),,兼顧學科平衡”的原則,推薦50名作為“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的人選,,在市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示后報省,。請于9月20日前《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推薦表》一式5份,《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推薦人選匯總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報送市教育局師資培訓科(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逾期視為放棄,。同時,市教育局將在此次各區(qū)縣和市屬學校(單位)推薦上報的人員中,,擇優(yōu)組建“瀘州市酒城教育講師團”,。
附件:
1、瀘州市“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推薦選拔名額分配表
2,、《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四川省中小學教學名師培養(yǎng)計劃”的通知》(川教函〔2011〕484號)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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