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民政局關于對政協瀘州市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90號提案的回復
瀘州市民政局
關于對政協瀘州市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90號提案的回復
張新利委員:
您在市政協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第90號《關于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謝你對救助管理工作的關注和建議?,F就提案中提及的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城區(qū)流浪乞討人員調查情況
根據實地調查,現城區(qū)流浪乞討人員主要分為以下4部分:
1,、因癡呆傻、精神病等身體原因,自身無行為能力,,長期流浪在外,以撿拾食物或靠別人施舍度日的流浪乞討人員,。
2,、因被騙、被盜(搶)等原因,在街頭徘徊,,無力解決食宿,,不救助將會露宿街頭的臨時發(fā)生生活無著的困難人員。
3,、“職業(yè)賣藝人員”,。自身有部分或全部行為能力,但不愿從事其他工作,,靠寫字,、彈琴、唱歌等方式在街頭賣藝,。以此博得群眾施舍為生,。
4、“職業(yè)乞討人員”,。一部分殘疾人,、老年人單個或組成團體,各地流浪,,展示殘疾部位,,故意渲染困難,以博取群眾同情進而得到錢物的施舍,。
二,、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市政府(瀘市府辦函〔2008〕128號)文件精神,救助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主管,、民政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主城區(qū)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現由我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市救助站及兩區(qū)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城管,、公安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主要職責是對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管理。監(jiān)督,、指導各救助管理機構(站)對主動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和經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市民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站)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生活,、醫(yī)療,、返程等救助。 對查不清身份且無家可歸的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提出安置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安置。
我局結合工作職能職責,,以市救助管理站和各區(qū)縣救助管理機構為工作主體,,主動加大街面救助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派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在重百商圈,、小市街道等重要商業(yè)區(qū)周圍進行巡查,,發(fā)現1、2類流浪乞討人員及時介入進行宣傳救助政策,,多數此類人員自愿被救助,;對3、4類人員及時進行勸導,,對愿意接受救助的及時帶回站內實施救助,,對不愿到站的流浪乞討人員采取發(fā)放食物、衣服等物品進行救助,,同時明確告知其隨時向救助站尋求救助;對能查找戶籍,,需要返鄉(xiāng)的救助人員,,采取購票自返、護送返鄉(xiāng)或家屬接回等方式,,資助其早日返鄉(xiāng),。
工作建議
你提案中提及的乞討人員,游歷在菜市,、鬧市,、車站人群較多的地方乞討,有的隨處占道,,有的四處游蕩,,還有的邊走邊唱并伴有刺耳的音響,有些人甚至小偷小摸,,糾纏路人,,這些人員實質上均為以上3、4類人員,,即“職業(yè)乞討”或“職業(yè)賣藝”人員,,利用殘疾身體博取同情,獲取群眾施舍的錢物收入,,有的甚至以團伙的方式開展工作,。經調查,這部分人員多數在原籍享受著低?;蛭灞4?,但這相對一天幾十甚至幾百元的乞討收入來說,顯然微不足道,無法讓他們安心在家,。近期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焦點訪談》等節(jié)目相繼報道了北京的相關情況,全國也普遍存在這種情況,,確實給社會環(huán)境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對象為正在城市流浪,、生活無著且以乞討度日的人員,。利用身體缺陷乞討、占道賣藝乞討甚至有組織的強討強要等行為的人,,他們并非無力解決食宿,,有的在城區(qū)租房居住、有的甚至還比較富裕,,這類人員以乞討,、賣藝等方式作為謀生手段,他(她)不愿意接受救助管理部門的救助,,嚴格意義上說不屬于政策規(guī)定的流浪乞討救助對象,。另外,國務院2004年頒布《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將原來強制收容遣送制度改為自愿救助管理,,原收容遣送站的職能也換成了救助管理站的職能,并依據“自愿救助,、無償救助”的原則開展工作,,取消了原收容遣送站的執(zhí)法權(強制收容),因此,,現在對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只能采取勸導救助的辦法,,如果他們明確表示不愿接受救助,救助管理機構無權強制他們接受救助,,更無權采用原來收容遣送回原籍的辦法來開展工作,。因此,對您的建議,,我局下步將著力督促市救助站及區(qū)縣民政部門做好以下職能范圍內工作:
(一)加大城區(qū)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工作,,對愿意接受救助人員,給予妥善救助,;
(二)加大城區(qū)職業(yè)乞討人員情況摸排力度,,對屬于本地戶籍人員,將信息及時反饋當地政府,,對家庭困難人員給予積極幫扶,;
(三)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門,對送到救助管理機構的人員給予及時救助,。
對占道行為賣藝,、職業(yè)乞討等行為人,如他們愿意接受救助,,各救助站均會給予食宿,、醫(yī)療、返鄉(xiāng)車票等救助,,但從多年的實踐看,,這類人員多數不愿接受救助,因此,,民政部門也無力單獨解決此問題,。職業(yè)乞討現象是困擾世界各國的社會問題,要想一勞永逸的解決此問題,,難度較大,。在當前情況下,我局認為,,可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工作職能,,由市城管局及各區(qū)縣政府研究轄區(qū)內職業(yè)乞討及賣藝人員管理辦法,由城管等執(zhí)法部門牽頭,,落實管理措施,有效杜絕此類現象,;同時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網格,,及時發(fā)現、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并對送返流出地的流浪乞討人員,,當地政府進行妥善安置,避免再次外出流浪,。
十分感謝你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建議,,希望今后繼續(xù)得到你的更多關注和支持。
瀘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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