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水務局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61號建議的回復
尊敬的楊啟芬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敘永縣天池鎮(zhèn)甲寨子吉利磚石廠河道采砂的建議》(第61號建議)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您的提議,我局高度重視,已落實專人進行處理,。經了解天池鎮(zhèn)甲寨子吉利磚石廠河道采砂范圍位于永寧河流域,屬于市管河道,,按照瀘州市水務局《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知》(瀘市水發(fā)〔2019〕7號)文件規(guī)定,,河道采砂需要編制采砂規(guī)劃、河道采砂年度實施方案并報批,,且河道砂石開采權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目前我縣已委托設計單位編制完成采砂規(guī)劃取得了市水務局批復,,河道采砂年度實施方案設計單位正在編制過程中。
二,、處理意見
我局將督促設計單位盡快完成河道采砂年度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并報市水務局審批,取得批復后按照規(guī)定進行辦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敘永縣水務局
2020年5月22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分享到:
溫馨提示
如已完成請點擊”已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