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835003X/2021-00077 | 公文種類: | 公告 | ||
發(fā)布機構: | 瀘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發(fā)布日期: | 2021-07-01 |
文號: | 瀘市府地布〔2021〕33號 | 有效性: | 有效 |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瀘州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瀘市府地布〔2021〕3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48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瀘州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涉及瀘州市江陽區(qū)茜草街道新光村陳公堂村民小組、金灣村民小組,、大院村民小組,、龍華村民小組、蔬菜村民小組,、沙咀上村民小組等1個街道1個村6個組,。具體面積和地類以土地現(xiàn)狀調查情況為準。
二,、土地現(xiàn)狀
詳見土地現(xiàn)狀調查結果,。
三、征收目的
本項目用于瀘州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需要用地的情形,。
四,、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瀘州市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瀘市府地布〔2020〕67號)執(zhí)行,。
?。ǘ┣嗝绾偷厣细街镅a償標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執(zhí)行。
五,、安置方式
本項目被征地涉及的人員安置,,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瀘州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瀘市府地發(fā)〔2017〕10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障
本項目涉及需要進行社會保障安置的,,按省、市相關政策辦理,。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申請聽證,,并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其他權利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簽訂《預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登記以征地部門調查結果為準,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xié)議的,,將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咨詢電話:0830-2295408
特此公告。
附件:1.瀘州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地土地現(xiàn)場調查結果
2.瀘州市2021年第4批次建設用擬征收土地范圍示意圖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