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835003X/2017-00277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發(fā)布機構: | 瀘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發(fā)布日期: | 2017-12-07 |
文號: | 瀘市府函〔2017〕626號 | 有效性: | 有效 |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級責任清單的通知
瀘市府函[2017]626號
市級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按照權責一致有關要求,,結合《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瀘州市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瀘市府函〔2017〕81號)和《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級責任清單的通知》(瀘市府函〔2015〕369號),,我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對應行政權力事項開展了責任事項動態(tài)調整工作,形成了《瀘州市市級責任清單》,,現(xiàn)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應市級保留的行政權力事項清理出的責任清單
市級共保留行政權力事項5399項,,遵循“權責一致”原則,對應各具體權力事項按照一個事項一張表的要求,,責任清單共計應編制5399張,。因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正在推進,城管、住建,、規(guī)劃,、環(huán)保、水務,、食藥監(jiān)6個部門的權力事項和責任事項有所調整,,待進一步明確后另行予以公布;地稅局為垂直管理部門,,責任清單需與省局一起公布,,因此本次暫不予以調整公布。本次共計編制市本級責任清單4011張,,其中行政處罰類責任清單3407張,、行政強制類責任清單152張、行政征收類責任清單16張,、行政給付類責任清單6張,、行政裁決類責任清單4張、行政確認類責任清單31張,、行政獎勵類責任清單78張,、行政檢查類責任清單193張、其他行政權力類責任清單124張(截止2017年10月31日),。
二,、做好責任清單網(wǎng)上公布事項
市級責任清單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專欄進行公布,各有關部門責任清單在本部門網(wǎng)站公布(涉密事項不予公布),,公布時間為2017年12月30日以前,。
三、全面建立責任清單制度規(guī)范行政履職行為
市級各部門要以責任清單公布運行為載體,,進一步明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問題,,規(guī)范自由裁量權,明確各個環(huán)節(jié)辦理要求,、辦事程序,、時限等,科學合理設置廉政風險防控點,。要做好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銜接統(tǒng)一,,接受社會監(jiān)督,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jiān)管制度,,推動各部門依法全面準確履行職責,。
四、加強市級責任清單動態(tài)管理
責任清單公布后,,市級各部門要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立改廢釋,、機構職能職責,、權力清單的變化按程序提交審定后,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并予以公布,。
附件:瀘州市市級責任清單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