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生活救助
內容簡介:
縣級行政區(qū)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的受災人員,縣級及以上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或未啟動響應,,縣級研究予以實施救助)的,。
臨時生活救助,救助期限不超過3個月(25元/人/天),。
工作流程:
使用“一卡通陽光審批”業(yè)務流程:自然災害受災群眾申報,、村(社區(qū))委員會評議及公示、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審核、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定,。
時限要求:
救助政策宣布后,,“一卡通陽光審批”系統申報成功15個工作日內。
政策來源: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709號),,《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財建〔2022〕68號),。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市應急局:0830-3707031
江陽區(qū)應急局:0830-8593230
龍馬潭區(qū)應急局:0830-3177311
納溪區(qū)應急局:0830-4259757
瀘縣應急局:0830-8107709
合江縣應急局:0830-6556878
敘永縣應急局:0830-6228039
古藺縣應急局:0830-710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