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內容簡介:
凡持有我市戶籍的城鄉(xiāng)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范圍,。
工作流程:
本人提交申請材料→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也可以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天府通辦”手機APP在網上自助申請困難救助)→受理申請后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核實家庭經濟收入,、財產狀況→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進行入戶調查→作出審核確認→公示→次月起給予救助供養(yǎng)待遇,。
時限要求:
接受群眾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程序,次月起給予救助供養(yǎng)待遇,。
政策來源: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fā)〔2021〕43號)、《瀘州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工作規(guī)程》(瀘市民發(fā)〔2022〕35號),。
主管單位及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0830-3192352
江陽區(qū)民政局:0830-6333522
龍馬潭區(qū)民政局:0830-2597803
納溪區(qū)民政局:0830-4217156
瀘縣民政局:0830-8183069
合江縣民政局:0830-5269843
敘永縣民政局:0830-6229081
古藺縣民政局:0830-7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