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解困工程
(一)城鄉(xiāng)困難群眾醫(yī)療救助,。對符合醫(yī)療救助條件的重點救助對象,經(jīng)各類醫(yī)療保險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二)法律援助,。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5000人次,,其中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項11800件,。
(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給予符合條件的農(nóng)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獎扶金;給予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
(四)困難職工救助。為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醫(yī)療救助,。
(五)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扶持5500名農(nóng)村殘疾人發(fā)展生產(chǎn),;為4356名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
(六)貧困家庭殘疾人健康救助,。對全市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500例,;為300名貧困家庭和福利機構內的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包括資助康復訓練,、康復手術和適配輔助器具,;為51名貧困家庭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手術、助聽器適配,、聽力語言康復訓練等服務,。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wèi)生計生委,、市總工會、市殘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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