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guī),!瀘州人辦壩壩宴不能再任性,,這種情況要提前兩天報告,!
正因為如此
才迫切需要一套規(guī)范的管理辦法
四川省政府網站消息,,省政府日前出臺《四川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農村地區(qū)系統性,、區(qū)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辦法明確,,農村集體聚餐是指農村家庭、其他組織或團體,,在餐飲服務經營場所以外舉辦的各種群體性聚餐活動,。農村集體聚餐餐飲服務分以下三種形式:
◎ 舉辦者自己加工制作;
◎ 應舉辦者要求由專業(yè)加工服務者上門加工制作(包括只提供加工服務和提供“加工服務+食品”等形式),;
◎ 舉辦者向承辦者下訂單,,承辦者采取遠程制作加工與現場加工相結合等形式。
辦法要求,,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壩壩宴一條龍”“家宴服務隊”,、農村流動廚師等),應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食品攤販管理規(guī)定,,取得食品攤販登記卡,;
實行登記管理制度,應當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登記,。
同時,,辦法對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承接農村集體聚餐加工服務也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不得有包括利用不合格食品原輔材料加工制作食品,;使用亞硝酸鹽,、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野生菌,、發(fā)青發(fā)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原材料,;提供無合法來源的散裝白酒等7種行為。
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了新的監(jiān)管舉措
◎ 對每餐次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管理制度,。
◎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或承辦者應當在集體聚餐舉辦前2日,,以紙質或電子形式報告并填寫《農村集體聚餐報告表》,載明就餐時間,、累計餐次,、累計就餐人數、場地條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請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所聘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健康證明、食品安全培訓等信息,。
◎ 農村集體聚餐按規(guī)模大小實行分級指導,,具體辦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
◎ 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農村集體聚餐及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實施在線監(jiān)管,,鼓勵推行電子登記,;并鼓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fā)揮保險的他律作用和風險分擔機制,,轉移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
新亮點:拒絕餐飲浪費
第四條 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壩壩宴一條龍”、“家宴服務隊”,、農村流動廚師等),,應當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規(guī)定,,取得食品攤販登記,。
第八條 縣級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培訓和指導,,負責組織對專業(yè)加工服務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指導制定規(guī)范本行政區(qū)域專業(yè)加工服務者的統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縣級衛(wèi)生健康部門負責開展農村集體聚餐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流行病學調查,、事故現場衛(wèi)生處理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會同食品安全監(jiān)管等部門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的監(jiān)測分析,。
第十一條 鼓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fā)揮保險的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
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農村集體聚餐報告管理,、專業(yè)加工服務者登記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二條 農村集體聚餐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應確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其從業(yè)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
第十三條 對農村集體聚餐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實行登記管理制度,。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從事農村集體聚餐的專業(yè)加工服務者進行登記。鼓勵推行電子登記,。
第十四條 農村集體聚餐專業(yè)加工服務者登記時,,應當提交專業(yè)加工服務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住所,、聯系方式,、從業(yè)人員名單以及健康體檢合格證明、食品安全培訓情況等材料(紙質或電子形式),,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予以登記,,發(fā)放食品攤販登記卡(紙質或電子形式),并將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名單在轄區(qū)內予以公布,。
農村集體聚餐專業(yè)加工服務者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食品攤販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按照其規(guī)定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對每餐次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或承辦者應當在集體聚餐舉辦前2日(喪事家宴及時報告,下同),,以紙質或電子形式報告并填寫《農村集體聚餐報告表》,,載明就餐時間、累計餐次,、累計就餐人數,、場地條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請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所聘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健康證明,、食品安全培訓等信息。
第十九條 舉辦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應當遵守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w聚餐加工場所和食品貯存應遠離禽畜圈舍、開放式廁所,、垃圾堆,、沼氣池以及其他污染源,并事先進行環(huán)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飲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烹調加工,、備餐要合理分區(qū)。
?。ㄋ模┘庸び盟畱稀渡铒嬘盟l(wèi)生標準》,,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間水。洗手及蔬菜,、肉類,、水產品沖洗等宜使用流動水。
?。ㄎ澹┺r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應加強農藥、鼠藥,、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及就餐場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質;加工好的食物應妥善保存,,嚴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防鼠、防蠅,、防塵,。
(六)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內進行集體聚餐的,,應當遵守國家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規(guī)定,;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當在餐后及時清除,依法分類處理,。
第二十條 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承接農村集體聚餐加工服務應當遵循下列要求:
?。ㄒ唬┫蚺e辦者出示登記證明以及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
?。ㄈ?/span>承接每餐次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時,,在舉辦前2日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
?。ㄋ模┌凑帐称钒踩南嚓P要求,,協助舉辦者選擇集體聚餐加工場所、采購符合要求的食品原輔材料,;
?。ㄎ澹┰诓惋嬍称分谱骷庸み^程中,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加強對易引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的重點品種和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酱佟⑴浜霞w聚餐舉辦者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樣,,供餐的每種食品應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內,,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不得進行再加熱,;
(七)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專業(yè)加工服務者在承辦農村集體聚餐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薪游聪虍數剜l(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的每餐次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
?。ǘ┰诓环媳巨k法規(guī)定的場所加工制作農村集體聚餐,;
(三)利用不合格食品原輔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ㄋ模┦褂脕喯跛猁}、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ㄎ澹┦褂靡吧l(fā)青發(fā)芽土豆,、新鮮生黃花,、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原材料;
?。┨峁o合法來源的散裝白酒,;
(七)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性行為,。
第二十三條 倡導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從簡用餐,,舉辦者按實際需要采購食品,,承辦者在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中做到物盡其用,避免浪費食材,。
第二十五條 農村集體聚餐就餐人員如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癥狀的,,舉辦者或專業(yè)加工服務者應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組織人員迅速將患者送往就近醫(yī)院就診,,立即報告負責指導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員和村(居)委會,,保護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傳染病報告,,應按照預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縣級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衛(wèi)生健康部門。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接到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同級衛(wèi)生健康部門組織救治,,積極開展事故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減輕社會危害,。涉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有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 條農村集體聚餐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wèi)生處理,并對與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第三十條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