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來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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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江陽區(qū)江背鎮(zhèn)先鋒村瀘州川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征地事宜 | ||
來信人 | 徐** | 來信日期 | 2023-07-03 |
信件內容 |
該征地項目于20年前動工,,當時是租用的名義租用了集體土地260余畝,今年4月底租期已到,,現征用其中150畝,。 我本次信件的目的想了解以下三個問題: 1.本次征用150畝土地,總共占地費用150*5.1=750余萬的補償,,沒有別的任何費用,,類似青苗費等,這個是否合理,? 2.本次征地,江北鎮(zhèn)政府要求下78個農村戶口(本社總共300余人口),,轉買社保,。人均分750萬/300人口=2.5萬,。江北鎮(zhèn)政府表示國家只補貼總社保18萬多的一半9萬余元,剩下的9萬余元就需要村民自費,,算上每人占地分得2.5萬,,那本次征地下農村戶口買社保的78人每人需要補繳7萬余元來購買社保,現社長已經開了個銀行賬戶,在收取下戶口應補繳的7萬余元每人,。江北鎮(zhèn)政府這樣的安置辦法是否符合國家的相應安置政策,? 3.該征地事宜有國家的批發(fā),但是村民關于補償和社保問題還有異議,,也并沒有村民簽字,瀘州川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已經開始動工修建,。這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