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nèi)容 |
余市長,,您好!
本人手機于6月25日10時54分收到“【四川交警】您的小型汽車川E****于2022年6月25日10時51分在上平遠路未按規(guī)定停放,,違法行為已被記錄,。請立即駛離,未駛離的,,將依法拖移,,謝謝配合!”該短信后,立即去挪車,。當我趕到車輛停放的巷子時,,發(fā)現(xiàn)了以下問題(已現(xiàn)場拍照,如有需要,,本人可提供照片為證):
問題1,、本人車輛臨停的位置是在上平遠路側(cè)邊小區(qū)的一個巷子(也是條斷頭路),為什么違法停車告知單(以下簡稱告知單)上的違法停車地點為“上平遠路”,?
問題2,、本人車輛臨停的巷子,一共停放了十余輛車,,為什么只有三輛車(包括本人的車)被貼了告知單,?
問題3、本人車輛臨停的巷子為斷頭路,,并無禁止停車標識,,本人車輛在不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出入通行的情況下臨停,,被貼了告知單,為什么旁邊的上巷子路段兩側(cè)所停車輛卻均未被貼告知單,?
問題4,、綜合以上3個問題,是否可以說明陳輝潢警官在開具告知單時存在隨意,、不嚴謹?shù)膯栴},?
望余市長能在百忙之中聽民申訴,為民解惑,,為民做主,,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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