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三個問題經(jīng)我街相關職能部門核實回復如下:
1、關于村民韓定容占用公共地私建私人房屋的問題,。經(jīng)核實,經(jīng)翻閱2018年以前的審批資料,,該戶未在審批部門進行登記報備。目前,,相關部門將會對該戶進行清查,,按程序處理。
2,、建議在村社設立垃圾集中投放點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的問題,。經(jīng)核實,大地村十一社建設垃圾坑問題,,分管領導高度重視,,指示城管中隊核實處理。中隊負責人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并到大地村十一社進行了實地走訪,,您反映的問題屬實。中隊負責人已向街道領導匯報,,街道將在2021年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統(tǒng)籌規(guī)劃建設垃圾坑,,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和實施,為況場工業(yè)繁榮,、生態(tài)宜居,、鄉(xiāng)村文明、有效治理,、生活繁榮不懈努力,。
3、希望硬化村民楊福興家及韓定容屋后2條土泥路的問題,。 經(jīng)核實,,況場街道大地村十一組(原大地村十一社)于2013年修建的本組路,,經(jīng)群眾大會討論決定,要修這條路必然經(jīng)過春華村的土地,,后來十一社給了一畝土地跟春華村調換才修的這條路,,資金問題,是大家群眾集資的,,路段的終點決定就是韓定容房屋后面,。另外,韓定容房屋后邊的一條不足6米長的土泥路是屬于韓定容私人的土地,,不屬于你社集體所有,。原則上無權干涉,您可找你社社長進行協(xié)調,,若社上協(xié)調不下,,您可逐級向你所在大地村委反映,由你們村委出面協(xié)調,。
楊福興家左側有大約2米長的土泥路,,當時原大地村七組在2016年修路時,大地村十一組,,當時拿了1畝地給春華村調換,,十一組讓原大地村七組給0.5畝地的補償,原大地村七組社員堅決不答應,、不接收,。所以在交界地方,土地也有原大地村七組和十一組共有,,才造成這段土泥路未連接,。這條路屬于集體。但源頭是社與社之間,、社與戶之間的糾紛,,建議您上報村委,由村委組織相關兩社及相關人員進行協(xié)調,。通組道路是村,、社、個人,、自行協(xié)商,,自籌自建,如需連通此路或者硬化需向你村,、社反映,,由村、社協(xié)調處理,,如需我街交管辦協(xié)調,,也是由村委逐級上報到街道辦事處,,交管辦將盡力協(xié)助。
綜上所述,,你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各相關職能部門也對您的問題進行了逐個回復,若您還有何需要了解到可以直接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咨詢或者到你所在的大地村委咨詢,。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瀘州市江陽區(qū)況場街道辦事處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