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免去胡寧等職務的通知 來源: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23-12-26 09:35:19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瀘市府人〔2023〕15號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瀘州市第九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胡寧的瀘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戴勇的瀘州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胡啟晗的瀘州市行政學院副院長職務,。特此通知,。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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