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關于公開征求《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示
為貫徹落實新修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規(guī)定,不斷規(guī)范和完善征地補償工作,依法保障和維護被征收農民合法權益,按照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部署,,瀘州市正在開展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工作,。我局在前期開展資料收集、技術審查,、綜合平衡等工作的基礎上,,形成了《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1月20日前以書面信函形式反饋我局(聯(lián)系人:張馳,,聯(lián)系電話:0830-2589859,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qū)南光路11號瀘州市自然資源保護開發(fā)利用中心耕地保護事務科),,信封注明“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意見反饋”,。
附件: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docx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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