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公安局關于市人大九屆一次會議第19號建議答復的函
瀘州市公安局
關于市人大九屆一次會議第19號建議答復的函
尊敬的郭家琴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城市干道紅綠燈路口安置盲人鐘的建議”(第S09010019號)已收悉,,現(xiàn)就建議內(nèi)容答復如下:
目前,,我市已在龍馬大道三段晶玉街(龍馬潭區(qū)市政府處)路口試點建設了行人過街語音提示器,該語音提示器與盲人鐘功能類似,,可以實現(xiàn)行人過街信號實時語音播報,,為視障人群過馬路提供語音提示。經(jīng)過一段時間試運行,,對提醒行人安全文明過街,、減少闖紅燈行為、方便視障人群過馬路具有明顯的效果,,值得進行廣泛推廣,。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門將聯(lián)合市殘聯(lián),,認真調(diào)研,,科學規(guī)劃,根據(jù)我市視障人士出行特征,,在城市干道紅綠燈路口規(guī)劃設置行人過街語音提示器,。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在重點路口規(guī)劃設置闖紅燈警告設備,,可自動檢測行人闖紅燈行為,,并通過語音警告及時勸止。此外,,執(zhí)勤交警,、交通勸導員也將更加關注視障人士出行,對過街有困難的人群及時給予幫助,,防止過街時偏離斑馬線等危險情況出現(xiàn),。
關注殘障人群的出行,是公安交警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體現(xiàn),感謝郭家琴代表對我市視障人群和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將認真研究,、科學調(diào)研,,將殘障人群的出行需求融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去,讓他們更能感受到便利和溫暖,。歡迎郭代表以后多提寶貴意見,,促進瀘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提升和發(fā)展,建設瀘州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市交通環(huán)境,。
瀘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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